西藏多偶婚逐渐消亡
西藏多偶婚逐渐消亡 西藏社科院人类学博士班觉说,在西藏有句俗语:"一家分开,乞丐一堆。"为使家产和劳动力不分散,在藏民中形成了兄弟共娶一妻以维持生计的传统观念。他说:"多偶婚是一种落后的婚姻制度,它缺乏爱情基础,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影响人口素质。" 学者们普遍认为,单纯以家庭利益为基础的多偶婚自然会逐步消失。 不过,出于对西藏人民传统习俗的尊重,西藏自治区仍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作出规定,"政府对历史遗留的多偶婚不予干涉,予以维持。" 西藏自治区逐渐消亡的一妻多夫制新华社拉萨2003年4月27日电(记者 陈良杰 多穷尕多)藏族人达拉15岁那年同时嫁给了从不认识的夏果、拉穷兄弟俩为妻,这种一妻多夫的婚姻持续了14年,最近终因拉穷结识另外的对象而告结束。 这仅仅是西藏各地延续上千年的多偶婚走向消亡的一个例证。 达拉说,多偶婚姻破灭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做弟弟的拉穷在上个世纪90年代末学会了开车,经常出门跑运输,有了钱,并喜欢上了外乡的女子。“他主动提出要分家过日子。” 而当初拉穷和哥哥同时娶达拉时,他们都很穷,没有单独娶媳妇的聘金。 在达拉生活的日喀则甲措雄乡,多偶婚原本十分普遍,1996年还基本上是一妻多夫家庭,现在已有近百户这样的家庭重新组合,成为了一夫一妻的家庭。 夏果一家现在的生活过得挺红火,夏果种了40亩青稞和小麦,还花了4万元买了一辆越野车,租给别人搞客运。去年,夏果收入1.5万元,比分家前还多。 他笑着说:“分家后达拉就属于我一个人了,我们对对方的感情都很专一,现在我的家庭很和睦,别人都很羡慕我。” 多拉是西藏珠峰农机公司总经理。他的父母也曾希望他和三个兄弟共娶一个妻子,以维持世代相传的婚姻。但十六、七岁起就离开小山村闯荡商海的多拉却坚持与一位自己爱慕的女子结婚。 西藏大学历史教授次央指出,一妻多夫现象主要盛行于旧西藏的农奴群体中,贫困使他们难以娶到媳妇,另外,每个家庭都要完成奴隶主的苦差役,需要大量男性劳动力从事多种劳作。 西藏社科院人类学博士班觉说,在西藏有句俗语:“一家分开,乞丐一堆。”为使家产和劳动力不分散,在藏民中形成了兄弟共娶一妻以维持生计的传统观念。 他说:“多偶婚是一种落后的婚姻制度,它缺乏爱情基础,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影响人口素质。” 西藏和平解放后,多偶婚的政治、社会基础被瓦解,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作出规定:“废除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等封建婚姻。” 现在,西藏的儿童入学率从2%提升到88.3%,封闭的世界屋脊与外部世界建立了广泛联系,妇女获得了与男子平等的地位,尤其是生产力水平和人民收入的迅速提高,就业面扩大,使年轻人已普遍把爱情作为婚姻的基础。 不过,出于对西藏人民传统习俗的尊重,西藏自治区仍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作出规定,“政府对历史遗留的多偶婚不予干涉,予以维持。” 学者们普遍认为,只要家庭和个人的经济情况进一步好转,群众生活水平稳步提高,与外界的交流增多,单纯以家庭利益为基础的多偶婚自然会逐步消失。 西藏的民俗:多偶制婚姻2006-08-10 16:49:41 来源:综合 需要强调的是,关于"西藏的民俗:多偶制婚姻"这个话题的争论,倘若脱离了当地的环境,都是没有意义的。 以我国的西藏为例,西藏有“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的现象。同蒙古国相似的地方是,西藏地区是一个偏远的地区,有其相似的宗教信仰。尤其在牧区, 人们过的是一种“居无定所”的游牧生活,这些和蒙古有些类似。在这样的边缘地区,法律基本上失去了意义,一切靠道德形成当地的社会秩序,人们都自觉遵守。 同时,在西藏也有性别结构不平衡的现象。男人的寿命本身就比较短,再加上当地的环境恶劣,对他们的挑战就很大,另外,有相当数量的男人要“出家”……这就必然造成男女比例失调,因此,个别地方出现个别较为奇特的婚姻现象就不足为奇了。需要指出的是,当地这种不同于“一夫一妻”制的一些特殊婚姻源自当地特殊的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 总之,什么样的婚姻制度跟当地的居住方式、生活环境、生产方式、生态环境有关,一句话,在不同环境下,有不同答案。 ——罗绒战堆(中国藏学研究中心研究员,藏族) 一妻多夫,节约资源的最好方式站在镜头前面的格荣定珠一家稍稍有点不适,因为他们已经从外部世界中得知这样的婚姻可能有点“异样”:格荣定珠和兄弟永争只玛娶了同一个女人——取品。因此,两兄弟在合影时故意拉开了一米左右的距离DD一段令人深思的距离。 这就是滇藏沿线一些藏族村寨令人惊讶的婚姻现实:几个兄弟娶一个女人。 当《中国国家地理杂志》组织的“大香格里拉”科考队深入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浓雾顶村,他们对一妻多夫的婚姻状况感到意外,但是随着调查的深入,谜团被逐渐揭开DD土地缺少,人口膨胀,这或许是最适合横断山区峡谷生存的婚姻。 “我们家是祖传几个兄弟娶一个女人的。”格荣定珠说。家里的分工非常明确:弟弟负责放牧,他负责农田,妻子负责管理家务和内政。一个稳定的大家庭才能富起来;他们有两个孩子,兄弟俩从来没有考虑过哪个孩子是谁的;离婚?他们从来没有听说过。 考察队发现,一妻多夫的形成与地理条件有关,这里处于横断山脉区域,到处是高山峡谷;河谷气温高,适合耕作,山间或山顶是草场,只能放牧。这是中国最特殊的区域之一:半农半牧区,这决定了一个男人对农、牧不能兼顾,一妻多夫家庭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男人正好可以解决这个矛盾。 如果兄弟中间有人爱上了别的女人,大家就会把他“嫁”出去DD这会遭到全村的耻笑,因为他在逃避扶持一个大家庭的责任。 考察队沿滇藏线北上,在西藏昌都的左贡县东坝乡军拥村发现了更多的一妻多夫的家庭。 48岁的白玛朗措是4个兄弟的妻子,她已经是8个孩子的母亲。她被问了一个让她有点难为情的问题:兄弟4个,你最爱谁?她说:4个兄弟我都爱,爱一个不爱另一个不可能。那么,兄弟4个谁最出色?她的回答像外交官一样老练:他们一个比一个出色。 大峡谷的特殊地理造就了一妻多夫,这是节约资源也是创造财富的最好的方式。考察队的专家还找出了文化因素DD这一带仍然处于川、滇、藏交界的“大香格里拉”女性文化带,有强大的女性文化传统,一妻多夫没有随着时间的逝去而消亡,它在一些特殊的横断山区顽强地延续下来。 “无论走婚还是一妻多夫,都是一种周而复始的内部循环和平衡。它们维系了一个大家庭,避免了建房、分地,而且有效控制了人口增长。”考察队领队单之蔷说,“尽管在中国内地严格实行一夫一妻制度,但横断山区部分藏族群众世代相袭的走婚和一妻多夫的婚姻制度也得到应有尊重。当地政府没有计划要‘拆散’这些家庭。” 女性要承担整个家庭的农业种植、牲畜喂养和挤奶等工作和全部的家务事
西藏的民俗——一夫多妻与一妻多夫在西藏,一夫一妻制家庭占绝对优势。但是,也有一些地方存在一夫多妻与一妇多夫这种在我们眼里看来颇为特殊的家庭。 西藏的一夫多妻与一妇多夫由来已久,可以说,是古代群婚习俗的遗迹。在1951年前的旧西藏,有许多一夫多妻的贵族家庭,这主要是因为政治、经济的原因,因为通过婚姻贵族家庭可以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可以巩固自己的财产地位。这种家庭的妻子一般来说都分别来自不同的土司或部落。也有一些平民实行一夫多妻。这种家庭一般是丈夫娶妻后又与妻妹同居,形成了事实上的夫妻关系。在这种家庭中,姊妹共夫,她们的地位是平等的,无妻妾之分,无贵贱之分。人们也不会对此非议,因为这在大家眼中看来是非常正常的事情。 与一夫多妻相对应,还有许多一妻多夫的家庭。这种家庭一般是兄弟共妻,也有极少数是朋友共妻。妻子最初是哥哥娶回的,后来又与弟弟同居。这种家庭如同一夫多妻家庭,也是被人们认同的,并不会引起非议。 不论是一夫多妻还是一妻多夫,这一古老的婚姻形式得以流传,主要是因为经济的原因。在昌都地区,一些地方的人们为维护“帕措”宗族制,鼓励一夫多妻。因为“帕措”是以父系血缘为纽带形成的宗族势力,所以人们就特别看重生男,这关系到“帕措”势力的扩大。只有“帕措”势力扩大,才避免本“帕措”财产的流失。于是丈夫们拼命让妻子生男孩,娶一个妻子生不出男孩,就再娶一个,于是形成了一夫多妻家庭。最多的有6个妻子。由于这样的生育目的,这里的女人只是男人生儿育女的工具,没有家庭地位和社会地位,而相对于生女孩的妇女而言,生男孩才能使自己抬得起头。这一点,有些像一些地方的汉民族。 而一妻多夫制的存在同样也因为经济的原因。在1951年前的旧西藏,征收赋税或支差都是以户计算的,一妻多夫的家庭既可以避免了财产的分散,又可以减轻家庭的负担,于是有些地方的人们形成了这样一种观念:几个兄弟不分家共娶一妻,这种家庭为理想家庭;同时,一个女人能嫁给兄弟几人,这个女人也必是贤惠的女人。这种流传已久的婚姻形式持续至今。在察雅县牧区,这种一妻多夫的家庭占到了较高的比例。与之相应,一夫一妻家庭比例少得多,与一妻多夫家庭相比,他们的经济情况要窘迫得多,因为一夫一妻家庭劳力少,子女人数却不比一妻多夫家庭少。这种客观存在的现实事实上起到了鼓励一妻多夫家庭存在的作用。 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的婚姻形式,不仅西藏的藏民族中有,西藏的其他民族中也有,比如门巴族、珞巴族;不仅拉萨及附近地区有,而且西藏各地都有,但主要集中在喜玛拉雅山脉周边地区。简单地认为这种流传已久的婚姻形式是古老群婚制的遗迹肯定是不够的,应该说,这是长期以来西藏自然地理环境和宗教、政治、经济、文化的产物。 在一些生产力不很发达/与外界交流几乎隔绝的地区,一妻多夫制度才得以保存 西藏社科院人类学博士班觉说,在西藏有句俗语:"一家分开,乞丐一堆。"为使家产和劳动力不分散,在藏民中形成了兄弟共娶一妻以维持生计的传统观念。他说:"多偶婚是一种落后的婚姻制度,它缺乏爱情基础,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影响人口素质。" 不过,出于对西藏人民传统习俗的尊重,西藏自治区仍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作出规定,"政府对历史遗留的多偶婚不予干涉,予以维持。" 学者们普遍认为,只要家庭和个人的经济情况进一步好转,群众生活水平稳步提高,与外界的交流增多,单纯以家庭利益为基础的多偶婚自然会逐步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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