愚蠢的重要性
愚蠢的重要性 我最近碰到一位多年未见的老朋友。我们曾同时攻读博士学位,只不过领域不同。她后来从研究生院退学,进入哈佛大学法学院,现在是一家大型环境组织的资深律师。聊着聊着,话题转到了她当年退学的原因上。让我非常震惊的是,她说那是因为博士学习让她觉得自己很愚蠢,每天都有这样的感觉。这样的生活持续一两年后,她决定改行。 我当初认为她是我认识的人中最聪明的之一,她后来的职业发展能够证实这一观点。她和我的谈话让我感到不安,我一直在想这件事。第二天的某个时刻,我突然想明白了——科学也让我觉得自己愚蠢,只是我对此已经习以为常了。事实上,我对此已经习惯到积极寻找新机会好让自己产生愚蠢感的地步。要是没有这样的感觉,我简直不知道如何是好。我甚至认为,本来就应该这样。 对大部分人来说,我们在高中和大学阶段喜好科学的原因之一是我们学得好。这当然不是唯一的原因——对物质世界的着迷以及对于发现新事物的情感需求也是部分原因。但高中和大学的科学学习都是必修课,而课业出色意味着在考试中给出正确答案。如果你知道答案,就能学好,并且觉得自己挺聪明。 攻读博士时,情况却完全不同,你必须要做一个研究项目。对我来说,那是一个非常令人生畏的任务。我要怎样设计问题才能得到重要的发现;怎样设计和解释一个实验才能使其结论完全令人信服;怎样预见到困难并设法绕开,或者,如果绕不开的话,怎样解决它们?我的博士研究项目某种程度上属于跨领域课题,有一段时间,我一遇到问题,就跑去纠缠系里相关领域专家级的老师们。我还记得有一天,亨利·陶布(他两年后获得了诺贝尔奖)告诉我,他不知道怎样解决我在他的专业领域里碰到的问题。我当时是一个三年级研究生,我觉得保守估计,陶布知道的比我要多1000倍。如果他不知道答案,那就没人知道了。 这就是我恍然大悟的时刻——没人知道。这就是为什么它是一个研究问题。而且,作为我的研究问题,得由我来解决。在我意识到了这个事实后,我在一两天后就解决了这个问题(它事实上不怎么难,我只需要做些尝试罢了)。我从中获得的关键一课就是,我所不知道的事物的范围何止是广袤,它简直无边无际。这样的觉醒非但不令我沮丧,反而让我如释重负。如果我们的无知没有边际,那唯一可能的做法就是尽最大的努力去应付。 我觉得我们的博士培养项目本应为学生提供应有的帮助,但是在两方面都有所欠缺。第一,我觉得我们没有让学生明白,做研究有多么难,而做重要的研究又是如何难上加难。那可比进修一些要求严苛的课程难多了。其难点在于,做研究是沉浸到未知之中。我们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在得到答案或结果之前,我们无法确定自己是否在提出正确的问题,或者是否在做正确的试验。诚然,对研究经费和顶级刊物发表机会的竞争增加了搞科研的难度,但除此之外,做重要的研究在本质上就很难,不断变化的院系或国家政策并不会减少这种固有的难度。 第二,我们在教导学生如何蠢得有成效方面做得还不够好,也就是说,应当让学生明白,如果我们不觉得愚蠢,那说明我们并没有真的在努力。我说的不是“相对愚蠢”——那种班上其他学生认真阅读材料、思考,并且在考试中得优而你没做到的情况。我说的也不是那些本来挺聪明,却在和他们天赋不相符的领域工作的人。科学涉及到直面我们的“绝对愚蠢”。这种愚蠢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是我们在努力向着未知推进过程中所固有的。教师委员会步步紧逼,直到学生开始给出错误答案,或者干脆放弃,直接说“我不知道”,像这样的预备考试和学位考试的思路才是正确的。考试的意义并不在于考查学生是否能答对所有的问题,如果他们真的都答对了,那意味着他们的老师才是没通过考试的人。考试目的是找出学生的弱点,一方面考查学生在哪些方面还需要付出努力;一方面考验学生掌握的知识是否能够让他们在足够高的层面上才出现失败,从而说明他们已经有能力开展一个研究项目。 有成效的愚蠢意味着主动选择无知。对于重要问题的关注将我们置于无知的尴尬境地。科学的一个美妙之处在于,它允许我们跌跌撞撞,不时出些差错,不过只要我们每次都学到点东西,就会感觉好得不得了。毫无疑问,这对于那些习惯于总是答对问题的学生们来说,可能难以适应。毫无疑问,合理的自信和情感韧性会有帮助。但我认为,科学教育应当付出更多的努力来帮助学生们实现一个非常大的转变——从学习别人已经发现的,转向自己去发现。我们对于愚蠢越是觉得自在,我们对未知领域的探索就越深入,就越有可能得到重大的发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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