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学——人及其文化研究》第十四章 精灵世界

作者 人类学 来源 人类学阅读 浏览 发布时间 09/11/24

泰勒,《人类学——人及其文化研究》,人类学——人及其文化研究 [ E.B.泰勒]

人类学——人及其文化研究第十四章 精灵世界

低级种族的宗教——灵魂——埋葬——来生——灵魂的迁移——神的祖先——恶魔——自然的精灵——神枪——对神的崇拜——道德的影响

本章不打算全面地论述人类的无数宗教。对于人类学家来说,各民族的宗教只是其生活的某一部分。人类学家从低级种族关于精灵界的简单观念开始,能够最好地认识这些宗教的一般原则。也就是说,他应当研究:这些种族如何和为何相信灵魂以及人死后灵魂的存在,相信在世上有为善做恶的精灵,相信有凌驾于它们之上的神祗,这些神祗占满宇宙,引导宇宙运行,并控制着宇宙。在每一个从蒙昧人和野蛮人那里知道这两类信仰神物的人面前,出现了这样一种文化状态:粗野部族的宗教同时也就是它们的哲学,这种哲学包含着愚昧人所能接受的那种对他们本身和他们生活于其中的世界的解释。

如果我们能够设身处地自命为和科学萌芽完全格格不入者,以及借助显然外部感觉之所得努力探求生活意义的尝试者,那么我们就将不难理解那种为没有文化的种族所保持,并构成他们宗教基础的关于灵魂的观念。有一个大问题,它纠缠不已地强求那些没有文化的种族思考,而我们自己甚至用尽我们的全部知识也不能回答它的一半。这个问题就是,这种有时在我们中间出现但不经常出现的生活究竟是什么。在几分钟之前还曾走着,说着,具有完全的感情活动的一个人,忽然变得不动而且没有意识了,陷入深梦之中,但在若干时间之后,就带着焕然一新的力量从梦中醒来了。在另外一些条件下,当某人陷入昏厥,或发昏睡病时,生命几乎完全终止,同时很明显,心脏停止了跳动,呼吸也中断了;面色死白毫无知觉地躺着,不能唤醒过来。这样可能持续几分钟,或者几小时,或者甚至几天,最后到底病人仍然复活过来。野蛮人通常说,这类人是暂时死去,后来灵魂又回到他的身上。对于他们来说,把真正的死亡跟这类昏睡病加以分辨,是极端困难的。他们对尸体说话,努力唤醒他,甚至喂他,只有当他开始腐烂并因而需要远离人迹的时候、只有在这时他们才不得不最后相信:生命离开了他,已经不再回来了。在梦中、在昏睡病或死亡中消失和回来的这种灵魂或生命是什么?野蛮人的思想家似乎觉得,用他的感觉的证据本身就能回答这个问题。当见到某种梦境的人醒来的时候,他以为,这不只是在梦中,事实上他也是到那里去了,而且其他的人们也出现在他的面前。但是,因为根据经验尽人皆知,他的肉体不可能去做类似的旅游,那么,其自然的解释就是:任何一个人的有生之物的我或灵魂都有其怪影或阴影,这种阴影能离开身体,并且能看见,或者是在梦中看见。甚至不眠的人们在白天有时也能以所谓幻影或幻觉的形式看到这种人的怪影。死者的怪影继续留在活着的人的梦境和幻影中,这就增强了他们的下列信仰:灵魂并不与肉体一起死亡,它在肉体弃世之后仍然继续活着。蒙昧人哲学家从另外的一些来源中知道,人们确实具有属于他们的无实体的形象。他观察过这种形象在静静的水面中的映像;他看到过在阳光下跟随人们的阴影,这种阴影忽儿消失了,忽儿在另一个地方不知从何处来又很快重新出现了。有时候他看到了活生生的呼吸的气息,像轻轻的云,虽然可以感觉到它,但它却在消散着。蒙昧人和野蛮人中关于灵魂的理论,简言之就是如此。在这种理论中,生活,思想,呼吸气息,阴影,映像,梦幻,幻影,都是相似的,并且彼此都能用一种令没有经验的思想家感到满意的模糊暧昧的方法来解释。祖鲁人说,在人死的时候,人的阴影就离开了他的肉体,而成为祖先的精灵之一;寡妇说,如果她不照顾她丈夫的孩子,她的丈夫就会到她的梦中来并以杀死她相威胁;或者是儿子叙述说,他父亲的怪影出现在他的梦中,然后他们两个的灵魂,即一个活人的和一个死人的灵魂,一起到他们部族的某一个遥远的村镇上去观光了。马来人不喜欢唤醒睡着的人,为的是不引起某种危害,不在他的灵魂处在体外的时候来打扰他的肉体。奥基威伯人叙述道,他们的一位首领死了,但是在他们守护他肉体的时候,首领的阴影在第三夜又重新进入他的体内,于是他起来了,并且对他们说,他旅行到了死河边上,但是停了下来,并且重新回到了自己的人民中。尼加拉瓜的土著们在西班牙人打听他们的宗教时回答说,当男人和女人临死的时候,从他们口中出来一种像死者而又不是死者的东西,但是肉体就留在了这里;从口里出来的不是心脏本身,而是一种呼吸的气息,它被唤做生气。低级种族有时避免像在上面后一例子中所表现的那类思维的混乱,而把气息、梦境的怪影和其他的幻影都看作是独立的和单个的灵魂。例如,另外的格陵兰人认为人有两个灵魂:他的阴影和他的气息;斐济群岛的土著们确定,“黑灵”或阴影,总是到阴间去,而“白灵”或映像,即在水中所看到的,则留在人死的那个地方附近。读者可能记起那样一些例子,这些例子证明关于灵魂的这类概念,在古典时代几乎毫无改变地继续存在着。如在《伊利昂纪》中,死了的帕特洛克罗斯来到了睡着的阿喀琉斯跟前,阿喀琉斯徒劳地企图用可爱的双手抓住他,但是,他的灵魂像烟一般地消散了。或者如预言家赫耳墨提墨斯( Hermotimos)所说,常常留下自己的肉体;直到最后,他的灵魂从一次类似到精灵界旅游回来,找不到他的肉体,因为他的妻子把他的肉体放在葬仪的黄火上烧掉了,于是他就变成了无肉体的精灵。在这个阶段上,关于灵魂的概念曾被希腊的哲学家们所接受,并使它具备了一个较为精致的形而上学的形式。生命和思想通过把一个灵魂分为生命灵魂和智慧灵魂两种而被分隔开了。像关于细微的挥发物一样的灵魂的观念,让位给了非物质的灵魂即没有实体的精灵的定义。形而上学的研究者可以满有兴趣地按迹探求这些先验的课题在古代的和新的哲学中的讨论。然而迄今为止,那种较早的而且粗陋的灵魂理论,仍然是大多数人类种族的主要信仰,这种事实就可以作为最好的证据说明,这种灵魂理论使没有文化的头脑感到满意。甚至在最文明的民族之间,语言仍然表现着这种理论的痕迹,例如,当我们说一个人处在销魂或“忘形”状态和他“恢复知觉”的时候,或者当把死人的灵魂称作“阴影”或“精灵”(即气息)或怪影的时候——这些术语是最早的人的生命理论的遗留。

有的读者可能在想,蒙昧人哲学家应当也在同样的基础上相信,他的马或狗同样都有灵魂,就像它们的肉体的怪影。事实上,低级种族总是这样想的并且至今仍然在想,他们更以那种使现代人的头脑感到吃惊的方法来进行推论,虽然这种方法从野蛮人的观点来看是完全合理的。如果梦中所见的人的灵魂是实际存在的物体,在这种情况下,这灵魂所携带的矛和盾以及他肩上披的斗篷,也该是实际存在的物体,所有非活生物体应当有它的微妙的、游动的虚幻的灵魂。斐济群岛居民们在幻想中所看到的,那些沿河散乱地漂游并确定了未来生活的小划子、武器和陶壶的灵魂就是这样。殡葬礼物的那些怪影也是这一类;奥基威伯人认为,死人的灵魂旅行到精灵之国的时候,装满了这些礼物:丈夫携带着他那虚幻的枪枝和烟斗,妻子则带着她那筐和划水桨,孩子们带着他们那带箭的玩具弓。具有某种形式的殡葬祭品也在回忆中保留着,或者实际上在地球的所有地区都仍然保留着,这些祭品给了我们关于野蛮人的宗教同时包含着人、动物和物品之灵魂的最鲜明的观念。在秘鲁,君主死后他的妻子们要上吊自尽,以便死后继续去服侍他,并且他的许多仆人都要同他一起埋葬,以便他们的灵魂跟随他的灵魂而去。人们声称,他们看到了早已死亡的人们,这些已死的人带着他们殉葬的妻子回来,并且穿戴着那些同他们一起放进坟墓的东西。例如,不多年以前,在马达加斯加,人们说看见了国王拉达玛(Radama)的怪影,他穿着随葬的礼服,骑在一匹杀死后葬在他墓中的马上。面前有这类年代不远的例子,我们能够很容易了解古代的殡葬仪式。这仪式的痕迹就保留在我们那些小丘上的古墓中,其中有躺在首领周围的奴仆们的骨骼,有青铜武器和金手械。古典文献中证明,现代的野蛮人是古代野蛮人的如此忠实的代表。帕特洛克罗斯同特洛伊的俘虏、马匹和狗一起火葬,就是如此。再如希洛多德关于斯基泰人的出殡的故事以及他的下列叙述:美利萨(Melissa)的怪影出现了,他冷得发抖,因为他的衣服在殡葬时没有同他一起火葬。在印度有些地区,殉夫的寡妇或“贤妻”现在还在她丈夫的葬火上自焚;在欧洲,在妻子和奴隶停止以这种方式追随自己死去的主人之后很久,还仍然继续在战士的墓中杀死他的马并同他一起埋葬。有下面这样的记载:这种野蛮人的仪式,传到如此之晚,在1781年,在特里维斯(Treves),还为名为弗里德里克·卡西米尔(Friedrich Kasimir)的将军举行了古代条顿勋位的葬仪,而在英国,在士兵的殡葬过程中有牵马的哀婉动人的仪式,这是古代牺牲的最后遗留。也还能见到古代殡葬习俗的其他怪诞的遗留。有一些德国农村,农民们穿着“尸腿靴”(hellshoon)、“地狱靴”,古代的诺曼人穿上它是为了他们到那个世界里作危险的旅行。在另外一些地方,为了缝补破衣,把带线的针放进了棺材、在手里或口中还放有某种钱币(类似卡戎的小银市),为的是在通过或渡过阴河时付钱。

我们只不过是谈到了古代的坟墓。看一看野蛮人是如何地崇敬死人的灵魂和害怕它,我们就可以了解他们围绕死者肉体的那些照料:给死者留下茅屋做住宅,或者把尸体晾千,并把它放到一个架子上;或者把它装进小划子或棺材里,或者在它上面建造坚固的坟墓,或者,如果人民奉行火葬习俗的话,那就在它的骨灰上建造坚固的坟墓。在我国的那些史前时期的坟堆,迄今都因它们所需要的那大量劳动而令我们感到惊异:而这些劳动必定是由它们的建筑者付出的。投入眼帘最多的是巨大的土墓或石建的圆锥体(cairns)。显然,另一些最大的属于石器时代。然而它们的应用通过了青铜时代而到达了铁器时代,在苏格兰的山区,关于古代习俗的记忆还是如此牢固,迄今为止,送殡的人们虽然没有可能在墓地坟上建造圆锥体石堆,但却在路上停留殡葬行列的地方建起了不大的石堆。在这些古代坟堆或古家(barrows)里,可以找到骨骼或供埋葬尸体用的粗糙的石板箱,或粗石建造的有时带有暗道的密室。许多类似的石建筑物处在地面上,特别是石墓标,即由三或四块巨大的垂直立石同一块做顶盖在它们上面的石头构成的石桌,例如,离罗切斯特不远的Kit’S Coty House。从它们里面挖出的残余物证明,石墓标是坟墓。直立粗长巨石,也就是单个竖立的高石,是早期石墓碑的另一类。原来,印度东北的卡西人(Khasias)至今仍然继续建立类似的粗陋柱子作为死人的墓碑;由此可以有根据地得出结论,在其他地方,例如在布列塔尼,类似的墓碑具有同样的意义。还有另一类粗糙的石建筑物,以环形大石垣或石圈为名称而在欧洲闻名,这些石圈由圆形直立的石头构成,如离市里斯托尔不远的斯丹东-德留。有证据证明,石圈常常跟埋葬有关,它们常常围绕着墓堆或中央有石墓标。但是,因为存在坟墓朝向供奉着被埋葬的首领或先知之精灵的神殿的倾向,十分明显,这类由石墓构成的圈同样也是神殿,这正如现时在南印度所看到的。在那里,人们真的给乡村的神带来公鸡作牺牲,而那种神是由处在环形大石垣中央的巨石来表现的。粗糙的石墓碑可以在地图上依照一条清楚的线去按迹探求:从印度到北美,再到欧洲西部(参看弗格森「Ferguson」地图)。它们的全部用途还不完全清楚,特别是一列巨石在卡那克(Carnac)和阿布里(Abury)的用途,及带有巨大纵横石块的巨大石柱群的作用。但是,刚才所指出的,足以说明石墓标、直立粗长巨石和环形大石垣的作用的事实。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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